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汨罗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中共汨罗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统一领导,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配合,汨罗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进行。对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3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19名。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2024年汨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9月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9月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9月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9月及以后出生,其余以此类推,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7.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的招聘岗位。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毕业的学历(学位)证,其中留学回国的毕业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学历(学位)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高校毕业生”为近3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2022、2023、2024年度),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有户籍要求的岗位,考生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考试录用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现役军人;
 
  8.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汨罗市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和要求
 
  本招聘公告及附件在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yueyang.gov.cn/)、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http://www.miluo.gov.cn/rsj/)发布,后续有关招聘信息在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发布。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2日、13日、14日、18日、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
 
  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报名
 
  4.报名程序
 
  ①考生自行登录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进入“2024年汨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入口”报名(“2024年汨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入口”比正式报名提前一天开放),在报名系统上登记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个人近照。
 
  ②考生到报名地点,现场提交《汨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留存复印件,在网上报名系统上进行审核通过确认。
 
  注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两者缺一不可。只在网上报名,未在现场报名的;或未在网上报名、只在现场报名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5.报名材料
 
  ①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交《汨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两份(附件3),贴好个人照片。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有效期内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④岗位要求的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⑤有户籍要求的,还须提供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⑥现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加盖单位公章(有主管部门的还须主管部门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隐瞒劳动(聘用)关系存在,造成用人纠纷的一切责任,由报名参考人员承担,同时取消聘用资格。
 
  ⑦ 需进行专业认定的,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成绩单”(档案中盖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⑧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劳务(聘用)合同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
 
  ⑨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
 
  ①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定一个岗位报名,若报名多个岗位视为全部报名无效。未按要求填报信息和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报名时,考生须提前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个人近照,准备好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现场不提供电脑及复印服务。
 
  ②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更换报名信息、材料和报考岗位。
 
  ③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和材料,确保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④报名结束,报考人员应主动关注“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http://www.miluo.gov.cn/rsj/)”。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在“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上发布,非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条件要求和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确认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考生必须诚信报考,确保信息、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才能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方式:笔试+面试。
 
  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考。
 
  1.笔试
 
  (1)笔试对象的确定。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2:1),也可以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事项在开考前另行公告。
 
  (2)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自行从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9月26日00:00——9月28日上午9:30。
 
  (3)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为2024年9月28日,具体时间安排及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内容、形式及分值。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分值占90%、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10%。
 
  (5)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的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原则上按照招聘计划2:1(融媒体中心文字记者、摄影摄像记者岗位为3:1)的比例,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考生,一同进入面试;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达不到以上比例的,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分处理办法同上),面试公告一经发布,不再递补;无人员递补的,经研究可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内容与分值。面试满分为100分。
 
  融媒体中心文字记者、摄影摄像记者岗位面试为专业面试,文字记者岗位主要测评考生新闻观察、新闻写作等能力,摄影摄像记者岗位主要测评考生摄像、剪辑等能力。
 
  其他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与协调、应变与情绪自控、人际交往、语言表达等能力素质。
 
  (4)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面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的平均分数的90%。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综合成绩合成
 
  融媒体中心文字记者、摄影摄像记者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笔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公示后,考生可在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本人成绩,过期不予受理。
 
  4.同分处理办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再相同的,按学历(学位)层次从高到低排名;再相同的,进行加试。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承担。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另加心理测试项目。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合格、心理测试合格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六)递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若进行递补,在达到笔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七)公示
 
  拟聘对象名单在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和面试对象、体检对象、拟聘对象名单及相关通知、公告在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公布。
 
  (八)聘用手续办理
 
  聘用手续办理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1.按规定到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聘用手续办理时间为2个月以内,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等文件执行。
 
  3.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在汨罗市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包括试用期),聘用合同须明确服务年限、违约处理办法等事项。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参加报名到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公开招聘期间,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密切关注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的有关招聘信息,因考生原因错过信息和时间节点影响招聘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3.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个环节、各种形式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人社部令第35号 )等严肃查处。
 
  5.咨询及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汨罗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730-3382938
 
  监督电话:汨罗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13974052060
 
  本公告及附件由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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